新规已实施!网络餐饮须有实体门店并取得许可
来源:阳江新闻网 作者:刘文婷 时间:2018-01-02 11:2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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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颁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送餐人员应当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

  我市入网餐饮持证率98.68%

  近年来,“互联网+餐饮服务”等新兴业态快速增长,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包括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餐饮服务者审查把关不严,网络餐饮服务销售食品的食品安全存在隐患。由于经营主体、经营环节增加以及虚拟性、跨地域、涉及面广等特点,网络餐饮服务监管难度大。

  点外卖同样成了我市不少市民的生活和饮食习惯。据了解,我市目前有美团、饿了么两家网络订餐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入网登记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达2100余间。早在《办法》出台之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便加强了对网络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依法对26家无照经营、2家超范围经营的网络订餐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处理,约谈了网络订餐平台分支机构相关负责人。目前,我市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持证率和公示许可证率都有所提高,分别达到98.68%和99.86%。

  明确“线上线下一致”原则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其中,针对消费者关心的外卖生产源头问题,《办法》明确了“线上线下一致”原则,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且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的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

  对原料、加工过程的质量、生产设施清洁等,《办法》亦明确要求,经营者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区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且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同时需要履行公示信息、定期维护设施设备等义务。否则,将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

  除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外,《办法》还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送餐过程均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要求,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送餐单位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培训和管理。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要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则需要履行建立并执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审查登记并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信息、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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