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民政局2017年前三季度工作总结和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来源:市民政局 时间:2017-11-21 16:33 【字体:
转载分享:
0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聚力实干,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现将我局2017年前三季度工作总结和第四季度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7年前三季度工作总结 

(一)扎实推进底线民生保障工作。 

1、城乡低保提标补差工作。市政府于69日发布了2017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确保城镇、农村低保平均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不低于462/人月、211/人月。9月底,全市低保家庭有3014867316人(其中城镇低保家庭596212047人,农村低保家庭2418655269人);城镇、农村低保平均补差分别为485.9/人月、229.2/人月,比省划定我市的目标分别高出28.9/人月、23.2/人月,各县(市、区)低保平均补差水平已达标。201719月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6970.54万元。

2、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标工作。69日市政府发布了2017年各县(市、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保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城镇低保标准的1.6倍,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2016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至9月底,全市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4844人(其中城镇特困供养429人,农村特困供养14415人),全市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为928/人月(11136/人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平均700/人月(占2016年度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2%,比2016年均提高了65/人月,增幅10.2%),19月全市累计发放供养资金9274.03万元。同时,我市印发了《阳江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医养结合模式解决我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问题。 

3、城乡医疗救助标准提标工作。地扎实开展困难群众医疗救助,19月全市累计支出住院医疗救助资金4272万元,救助13420人次,平均每人次住院医疗救助标准3183元,比2017年提出年人均住院医疗救助标准提高到2828元的目标高出355元。同时,出台了《阳江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全市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不断扩大,医疗救助标准较2016年大幅提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遏制因病致贫返贫现 

4、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目前,我市现有农村留守儿童人数约8790人。同时,扎实做好孤儿生活保障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孤儿1482人,其中集中供养孤儿355人,社会散居孤儿1127人,按集中供养标准每月1450/人,散居供养标准每月880/人的标准落实生活保障。1-9月全市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1513万元。 

5、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目前,我市困难残疾人共有13453人,重度残疾人共有25200人。2017年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每人每年1800元标准执行,19月份已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970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每人每年2400元标准执行,19月份已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633万元。 

(二)扎实开展困难群体节日慰问、冬春生活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因灾全倒户恢复重建。去年全市78123间)因灾“全倒户”均已完成重建并在今年春节前入住新居,今年269户(424间)因灾“全倒户”已近九成动工重建。二是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入汛以来,全市协助紧急转移受灾群2.76万人次,投入救灾资金250多万元,紧急调运发放方便面、大米、矿泉水、饼干、盒饭(面包)、食用油、衣被及折叠床等救灾物资一大批开放应急庇护场所和临时安置点366个,救助3.3万人次,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三是深入开展节前集中走访慰问活动。据统计,元旦、春节期间,全市组织慰问团(组)800多个,慰问敬老院46所,慰问低保户、分散农村特困人员及因灾全倒户、重损户等困难群体家庭2.5万户5.7万人,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折款1996万元。四是扎实做好20162017年度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20162017冬春期间,全市安排落实冬春救助资金共805万元,救助60234人。五是积极开展“救急难”和临时救助工作。继续全面落实“救急难”工作,积极响应困难群众的急难急需。19月全市累计临时救助3036户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20多万元,平均每户次救助2352元。 

(三)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加快养老机构建设。认真落实《阳江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目前,全市养老床位达到15213张,每千名老人年均34.1张。全市共有农村幸福院、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居家养老服务点(站)等700多个,现有养老机构61家,其中公办社会养老机构2家,敬老院46家,综合性福利院3家,在建中的县级公办社会养老院2家(其中阳春市养老院已完成建设,正在筹备开业;阳西县养老院主体工程加快建设;江城区、阳东区养老院正在抓紧筹建中),已获得行政许可的民办养老机构10家。二是认真落实老年优待工作。目前,我市老年优待工作进展顺利,各地财政部门将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全面落实高龄老人津贴制度。今年以来我市共发放高龄老人津贴672万元。同时,继续落实“银龄安康行动”,为全市70周岁(含)以上老人和6070周岁特困老人每人购买一份1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三是努力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认真组织全市养老院开展养老服务质量自查自改专项行动大检查,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同时,认真组织养老机构投保工作,目前我市共有8家养老机构投保了机构责任险,投保床位数共740张,养老机构投保覆盖率居全省中上位置。 

(四)扎实推进社会事务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一是不断强化殡葬管理力度。出台了《阳江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今后五年我市殡葬事业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撑。贯彻落实好《关于全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实现向全市户籍居民提供7项免费基本殡葬服务,19月全市共减免9544宗,减免费用1364.79万元。强力推进镇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全市已建成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共62个,其中镇级以上骨灰楼44座、殡仪馆骨灰楼4座和公益性公墓14座。二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积极推进“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切实加强安置场所标准化和救助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程序,做到该救助的不漏,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今年以来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931人次。三是认真组2017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至9月底,全市开展2017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接收捐款2643万元,开展“携手慈善 共创和谐”捐赠活动接收捐款511万元。四是深入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普查和排查整治。认真组织全市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隐患风险点等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对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台账,并针对排查出来的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实行限期整改。 

(五)扎实推进基层政权和村(社区)建设。一是精心组织村(居)换届选举工作。全市827个村(社区)全部成功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圆满完成了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市基层民主参选率达到96.1%,超过省确定93%目标。二是扎实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深入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全市610个村(居)创建广东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占73.85%,超额完成省下达70%示范达标率。同时,阳江市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完成升级改造,公开平台设置了便民服务栏、综合查询栏,并实现了与市网上办事大厅的链接。三是稳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作为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市,我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各项任务顺利圆满完成。一门式一网式自然人服务改革取得新成效,市财政下拨730万元用于24个社区建设,社区办公条件不断改善。积极开展村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突出抓好阳东区省级村务公开定点联系县(市、区)工作。 

(六)扎实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一是建立党委一把手挂帅推动的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专班。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陈小山书记任组长,黎泽林副书记、冯松柏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阳江市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专班,加强对全市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专班。二是开展拥军优属慰问。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深入部队营区开展慰问活动,为部队办实事、解难事70多件,全市慰问优抚对象4643人,发放慰问金80.7万元。三是认真落实优抚政策。目前,全市共有优抚对象17418人,其中参战退役人员7192人。全市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均高于省规定的标准。制定了《阳江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全市非在职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孤老烈属、孤老复员军人全部享受公费医疗。四是积极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2016年共接收786名退役士兵,其中城镇退役义务兵153人,农村退役义务兵440人,服役10年以上的士官28人,服役10年以下的士官165人。五是全力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建立了镇(街道)领导干部利用每周二驻点联系村日对军队退役人员进行走访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定期动态更新内容。六是扎实做好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突出做好困难军队退役人员的救助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救助有生产、生活、医疗困难军队退役人员1904人次,救助总资金300万元,为110名“两参”退役人员安排了公益性岗位,目前还有40多个岗位在公开招聘中。同时,我市严格按照有专职人员,有专项工作经费,有专用办公场所,有专门工作制度,有规范牌子的“五有”标准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服务组织,推动复退军人服务体系覆盖全市区。 

(七)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一是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目前,全市社会组织数量达到1730个,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6.8个。二是大力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出台《关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的指导意见》《阳江市社会团体法人治理结构与治理规则》《阳江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治理结构与治理规则》。三是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成立阳江市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联合工作组,制定并印发了《阳江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和《阳江市深化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方案》,加快社会组织自治化、民间化进程。今年上半年召开了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推进会,脱钩工作稳步开展。四是推动行业诚信自律建设。建立了阳江市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管理系统和法人信息库,并引导行业协会制定完善行规行约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社会评价、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五是积极探索培育扶持新举措,开展了我市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申报扶持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发挥阳江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和阳江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孵化培育作用,促进全市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六是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培训。630日举办了阳江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培训班,主要针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发展党员流程、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如何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这几个方面展开培训,培训取得明显成效。 

(八)扎实推进区划地名工作。一是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去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今年上半年组织完成县级自查和市级核查,市地名普查办多次对各地进行了地名普查工作专项督查和指导,于531日上报申请省级验收和国家验收工作。今年8月至9月广东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组对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进行省级验收工作,经过评审一致认为我市江城区和、阳东区、阳春市地名普查各项工作符合技术规范,达到质量要求,原则通过省级地名普查验收工作。二是推进阳东区行政区划界线勘定工作。阳东阳春线、阳东江城线双方政府代表签名盖章,并做好界线勘定资料成果上报和建档工作。三是完成市、县级界线联检工作,积极推进平安边界建设。 

(九)扎实推进专业社工服务深入开展。一是配合推进“双百镇(街)社会工作服务五年计划”,在全市选取10个镇(街)社工服务站列入“双百计划”试点,统一招聘52名一线社工,并于6月底完成了社工上岗培训,市社工督导中心和10个镇(街)社工服务站挂牌成立,社工进点办公。二是积极发动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市发动1100多人参加今年的资格考试,比上年增加了200多人。三是主动拓展社工服务领域。鼓励扶持社工机构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请省、市社会组织资金以及自筹经费等方式开展各领域服务,目前全市专业社工机构8家,服务领域涉及老年、青少年、社区矫正、禁毒等。 

此外,防灾减灾、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福利彩票销售等工作都得到规范有序的开展。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滞后。原因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上处于初始探索阶段,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小,服务质量有待提升。二是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仍存在薄弱。原因在于基层低保工作力量不足。三是殡葬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原因在于殡葬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专业服务人才紧缺。四是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主要原因在于全省各地区经济发展差异较大。 

二、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一是加强底线民生督查力度,不断改进低保救助、农村特困供养、医疗救助和孤儿生活保障等底线民生保障工作,完善相关制度,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生活。二是落实全市户籍人口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工作。抓好临时救助工作的贯彻落实。四是按照《阳江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细化工作措施,让失能特困人员得到应有的治疗与护理服务,确保年底前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90%,力争全覆盖。五是加快特困供养机构公建民营供给侧改革步伐。认真做好阳东区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七是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和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二)着力推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一是深化殡葬改革。深入推进惠民殡葬、阳光殡葬和绿色殡葬建设,加速殡仪馆评级建设,加快推进阳东殡仪馆升级改造,阳西县殡仪馆建设力争明年达到省二级馆标准。二是着力推进养老设施建设,今年内阳春养老院建成开业,阳西养老院完成主体建设,阳东养老院完成征地、报建等前期工作。三是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督促落实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慈善法》及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推动我市慈善事业新发展。五是高龄困难、失能老人列入低保服务保障体系,探索解决特困失能老人护理难题。 

(三)着力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一是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不断完善减灾救灾工作机制。二是加快推进因灾全倒户重建工作,落实重建补助资金,让全倒户早日建好新居并入住。三是推进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精细化管理,确保救助款物使用效益。四是做好新灾应对与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五是完善救灾物资应急动态储备机制,提高救灾应急保障能力。六是推进自然灾害应急避护场所建设,深入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切实提高我市减灾救灾综合能力。 

(四)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一是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认真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教育,积极推进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二是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完善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继续抓好村民议事厅建设试点工作。继续加强和改进村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三是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积极推进一门一网式自然人服务改革,扎实开展社区减负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农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加强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深入开展村务公开“五化”示范创建活动 

(五)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一是继续培育发展。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农村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加大发展农村类社会组织的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积极作用。二是推进政社分开。按照省统一部署,稳妥审慎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三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增强自治能力。推动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和民主机制,完善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引导社会组织依法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五是继续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减轻行业协会商会资金负担。 

(六)认真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一是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深化双拥宣传教育,积极配合部队搞好驻训、海训和演习,做好支前拥军工作,为加强部队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全面铺开“双拥在基层”活动等社会化拥军活动,以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为抓手,推动拥军优属工作创新发展。二是深化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继续做好安排退役士兵岗位落实工作,完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三是通过实地考察,学习借鉴推广其他地区先进的经验做法,推动复退军人服务组织加快建设。四是扎实做好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复退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考核、信息收集、沟通联系、宣传引导等工作机制,确保我市复退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稳定有序推进 

(七)着力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一是指导各地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整改迎接工作,抓紧推进各地普查成果转化,全面完成普查工作任务,加快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区域界线管理,扎实做好阳东区行政区划变更后的勘界工作,按规定完成行政区划图编制工作。三是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完成平安边界创建年度考评任务。四是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审批,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 

(八)扎实推动专业社会工作纵深发展。一是壮大社工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强社工人才的行业管理、注册登记、教育培训等日常管理事务,为本土社工服务机构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深入开展社工服务试点。深入推进“全民义工,专业社工”试点工作,重点推进省“双百镇(街)社会工作服务五年计划”,确保双百计划在我市扎根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稳步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探索开展志愿服务示范创建与国际志愿者主题宣传活动。 

相关文件:


文档附件: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版权所有?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阳江市大数据发展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62564号-1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