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府办 时间:2017-01-25 16:4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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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阳江市人民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阳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下分别简称《国务院实施纲要》《省实施纲要》和《市实施纲要》)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着眼我市经济发展大局,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我市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美阳江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201611月经省政府通报,我市政府在全省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中被评为良好等次,在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中排第9名。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 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继续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根据省的要求,在前期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基础上,再取消61项行政审批事项,并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明确监管责任,强化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二是全面公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市政府权责清单专题”,公开了38个市直部门的权责清单。以现场指导、实地调研等方式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加快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目前,市、县、镇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已全部公布,其中市直38个部门保留的权责事项6706项,取消、下放和实行重心下移983项。三是扎实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工作。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对市国土资源局等12个部门的41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同时探索建立“中介超市”,破除制约行政审批提速增效的“中梗阻”,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增强市场活力。四是全面铺开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修订完善《阳江市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涉及市级、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分别为372项、320项,明确未列入目录的事项一律不得变相实施。制定了《阳江市基层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村级受理)》,明确了村级受理的117项公共服务事项及其申请资料、办理流程和办结时限等,并已录入政务服务目录管理系统。

  2. 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一是优先推进镇(街道)、村(社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我市是全省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第二批试点地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纳入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目前,全市825个村居均建立了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实现了线下一个实体办事窗口和线上一个网上办事大厅,可办理12个部门的117个事项,初步建立了“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实现“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全覆盖。全市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实体办事总数为195587宗,网上总办结件为71901宗。二是优化阳江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基本建成了覆盖全市6个县(市、区)、47个镇(街道)和825个村居的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互联互通。目前,阳江市网上办事大厅共进驻市县镇村四级事项102436项,办理业务共112813笔,企业注册用户5280个,个人注册用户56577个。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 认真做好立法工作。一是出台《阳江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程序办法》,进一步加强及规范政府规章的管理,提高我市立法质量,确保政府规章的严肃性。二是为顺利推进我市第一个立法项目,我市拟订了《〈漠阳江流域保护条例〉草案基本框架》,由市环境保护局与广东省技术师范学院签订《阳江市〈漠阳江流域保护条例〉立法项目起草服务委托合同》,着手开展《漠阳江流域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同时,市法制局完成了《阳江市“南海号”古沉船及遗址保护规定》的立项审查工作,由广东省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组织开展起草相关工作,争取在2017年出台我市首部规章。

  2.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一是印发《2016年度市级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严格贯彻落实《阳江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全年经市法制局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达135件次,出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7份,均按规定统一公开发布,发布后均无异议,并同时报送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二是为加快我市政府职能转变,清除制度性障碍,我市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告了《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废止的、宣告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供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1.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制定并公布了《阳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要求列入目录内的事项必须要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未履行听证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集体审议。

  2. 充分发挥部门和县(市、区)法律顾问机构的作用。    根据省、市的有关规定要求,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上报市政府的请示涉及重要改革事项、重大行政措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法定规划调整、收费项目调整以及需要以市政府名义签订协议等重要内容的,要先经过本地、本部门法制机构(法律顾问机构)的合法性审查。目前,我市各县(市、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均已成立并开展工作。部分政府部门也成立了法律顾问室,并聘请了法律顾问。2016年包括重大决策在内的600多份市政府法律事务文件均经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审查。

  3.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阳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阳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等规定,严把决策程序关,确保重大行政决策遵循公众参与、社会听证、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政府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2016年出台的《阳江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阳江市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阳江市商贸发展与对外贸易“十三五”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均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并经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 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目前,我市行政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已基本建立了行政执法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一系列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尤其是我市公安机关为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力推进警务公开制度创新,研究制订了《阳江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网上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实施行政处罚决定网上公开,并于121日起施行。目前,该项工作在省内公安领域尚属首创。

  2. 全面开展我市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按照省的工作部署,对全市的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清理工作。经清理,全市共清理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440人,目前我市符合条件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共3805人,其中市直单位共1299人,各县(市、区)共2506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1.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及政协民主监督。市政府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依法向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298件以及政协建议案和提案872件,办复率达100%

  2. 以内外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认真编制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以及重新修订案件研判会议、说情内部通报和办案工作点管理等多项制度,有效遏制查办案件中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和压案不办的现象。进一步健全特邀监察员参与和监督监察工作的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挥特邀监察员作用的机制和具体途径,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参谋咨询,桥梁纽带和双重监督作用,接受群众监督。

  3. 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全面履行审计职责。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围绕本级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开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关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执行情况,促进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进一步完善。深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对我市部分单位领导干部(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围绕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监督检查领导干部(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促进领导干部主动作为、依法行政。围绕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了涉及社保基金、教育、扶贫等领域的项目审计,促进民生政策落实和民生资金有效使用。同时,开展独立型和结合型资源环境审计项目,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4. 建立健全12345投诉举报平台的舆论和监督机制。为进一步强化对市场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拓宽群众业务咨询、投诉举报渠道,更好地建立群众与党委政府沟通的平台,我市12345平台整合了62个公共服务单位的咨询、投诉和服务热线,建成了消费维权申诉、经济违法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三位一体的统一话务平台。截至201611月,12345平台总话务量84085宗,其中反映类7167宗,咨询类9241宗,举报类1968宗,投诉类13678宗,建议类563宗,表扬类62宗,无效类11726宗,其他类360宗,回复类32235宗。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1.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的作用。2016年我市行政复议案件大幅增加,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7件,受理案件数量为102件,同比增长91.8%。全年已审结复议案件90,在已审结的案件中,维持占36.7%,终止(撤回申请)占28.9%,撤销占20%,驳回占7.8%,变更占2.2%,责令履行占2.2%,确认违法及终止(和解协议)分别占1.1%。目前,随着我市行政复议庭审、听证等公开、透明的行政复议机制的建立和实践,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纠纷主渠道的作用正逐步得以发挥。尤其是终止的案件中,经调解,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行为,申请人撤回申请或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为27件,占结案案件数量的30%。在行政复议中引入调解机制,迅速解决行政纠纷,缓解对抗,既降低行政成本,又节约司法资源,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从而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我市各级行政机关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全年新接行政应诉案件112件,同比增长25.8 %

  2. 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一是建立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制度。由市信访局向广东言必行律师事务所购买服务,让该律师事务所参与我市接访工作,专门负责重大、疑难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分析研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在接访窗口或工作室无偿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涉法涉诉问题。二是加强甄别分离。制定诉访分离后的善后衔接工作方案,扎实推进诉访分离工作,积极打造有效顺畅的无缝衔接通道,做到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分得清、退得出、接得顺、处理好、秩序稳”。目前,市一级共引导信访人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司法途径解决问题案件27宗。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1. 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2016年,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专题讲座和各类培训班等多种形式,重点开展《国家安全法》《人口计生法》《反家暴法》《广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以及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使学法、守法和用法贯穿于依法行政工作的始终。

  2. 加大对法治人员的培训力度。2016年,我市以市法制局为主,委托贵州大学在贵阳市举办了“阳江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市、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及市直部份单位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共60多人参加该培训。此次培训主要学习和吸取了贵州省的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经验,对我市当前即将立法的《漠阳江流域保护条例》起到了很好的启发和借鉴作用。通过学习和培训,参训人员进一步更新了知识结构,拓宽了工作视野,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为我市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1.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部署。一是我市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部署下阶段工作思路。2016年,我市分别于1月、11月,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听取了市法制局关于全省地级以上市法制局长会议和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进会议的情况报告,会上,市长均肯定了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绩,并对我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作出了部署。二是每年及时制定年度计划,部署工作重点。根据省的工作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印发《阳江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本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三是研究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纲要》和《省实施纲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市实施纲要》,进一步明确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任务,以及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配套制度措施,以确保经过4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处于粤东西北地区前列。

  2. 扎实开展我市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一是严格要求,圆满完成了我市2015年度的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根据《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的要求,市政府印发《阳江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的通知》,并组成了4个考评组,对我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主要部门等38个单位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从考评情况看,201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政府和部门依法决策能力明显提高,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根据考评得分汇总,38个被考评单位得分中,最高分85分,最低分76分,平均得分80.89分。二是积极配合,较好地通过了省对我市的依法行政考评工作。20165月,省依法行政考评组(第七组)到我市实地考评,期间我市全力配合省考评组做好考评材料的收集整理及考评场地、设备等准备工作,使考评工作圆满完成。同时,积极协助配合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在我市开展依法行政考评的社会评议工作。11月,经省政府通报,我市政府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为良好等次,在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中排第9名。

  二、存在问题

  2016年,我市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待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行为仍需加强规范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着力抓好依法行政考核,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继续学习领会三个《实施纲要》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全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我市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对省考核我市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所反映出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查找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落实,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打好基础。继续以依法行政考评为抓手,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着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行政服务法治化

     继续按照国务院和省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审批制度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和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着力精简一批束缚创业创新、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继续推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不断优化公共服务,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加快向“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转变。

  (三)着力健全依法科学决策机制,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制保障

  健全依法科学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法律控制、事后法律补救”的作用,为我市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制保障。继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相关配套制度,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推进市直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室,强化政府法律人才库管理,完成市政府法律顾问聘请工作。

  (四)着力推进地方立法立规工作,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的立法工作部署,认真做好立法相关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规范、统一审查、统一发布制度,进一步推动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信息化工作。

  (五)着力推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创新,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的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统一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网上综合考试系统进行网上综合考试,做到以考促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机关监督条例》,以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动依法履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着力强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开庭审理力度。按照省的部署,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推动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贯彻落实《广东省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秩序,依法及时处理信访诉求。

  (七)着力抓好法治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抓好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建设,提升依法行政工作力量,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建立完善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加大对行政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力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着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并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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