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取得新成绩
来源:阳江新闻网 作者:市民政局 时间:2018-01-19 10:1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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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生决策部署,集中力量办好民生实事,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新成绩。

  ◎ 完善新型救助体系大力帮扶困难群众

  基本形成了以城乡低保为核心,以特困供养、医疗救助、灾害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社会帮扶为补充的新型救助体系。到2017年6月底,市民政局承办2017年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关于“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的各项提标工作均已提前达标。

  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全部达标。到2017年12月底,全市低保家庭有30089户67427人(其中城镇低保家庭5808户11778人,农村低保家庭24281户55649人)。城镇、农村低保平均补差分别为487.4元/人月、235.5元/人月,比省划定我市的目标分别高出30.4元/人月、29.5元/人月。2017年,全市累计发放低保资金22573.27万元。同时,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制度,强化部门间信息数据衔接对比,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范围,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实现有效衔接。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全面达标。到2017年12月底,全市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5030人(其中城镇特困供养533人,农村特困供养14497人)。全市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为928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平均700元/人月。2017年,全市累计发放供养资金12604.39万元。坚持改革创新破难题,牵头制定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阳江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实施方案》,打破现有镇(街道)敬老院养老服务的局限,统筹全市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构建我市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机制,通过“医养结合”的模式解决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的难题,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得到了省民政厅和市政府领导的肯定。

  城乡医疗救助标准提标达标。目前平均每人次住院医疗救助标准3144元,比2017年省提出的目标高出316元。2017年,全市累计支出住院医疗救助资金6270.71万元,救助19944人次。同时,我市出台了《阳江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全市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不断扩大,医疗救助标准较2016年大幅提高,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缓解因病致贫返贫现象。

  灾害救助保障措施扎实有效。2017年入汛以来,协助紧急转移受灾群众2.5万人次,投入救灾资金440万元,紧急调运发放救灾物资一大批,开放应急庇护场所和临时安置点366个,救助3.3万人次,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认真做好因灾“全倒户”恢复重建。2016年全市78户(123间)因灾“全倒户”均已完成重建并在2017年春节前入住新居。2017年269户(424间)因灾“全倒户”已全部动工重建,目前已竣工251户,竣工率为93.3%,预计在今年春节前全部建成并入住。

  临时救助及时有效。积极响应困难群众的急难急需,2017年全市累计临时救助4281户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72.6万元,平均每户次救助2272元(与2016年同期相比提高了738元),有效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救急难的作用。

  ◎ 稳步发展社会福利保障落实民生福祉

  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认真落实《阳江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2017年省下达我市的养老床位任务数为15166张,目前全市各类养老床位达15494张,现已超出328张;每千名老人床位数34.7张,已超额完成2017年省下达我市34张的考核指标。全市共有农村幸福院、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居家养老服务点(站)等700多个。现有养老机构63家,其中公办社会养老机构3家、敬老院46家、综合性福利院3家、已获得行政许可的民办养老机构11家。在建的阳西县养老院项目现正进行室内装修。

  老年优待政策不断健全。各地财政部门将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全面落实高龄老人津贴制度,2017年我市共发放高龄老人津贴921万元,领取人数达61564人。2017年12月,新的《阳江市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其中80-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30元;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50元;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300元。同时,继续落实“银龄安康行动”,为全市70周岁(含)以上老人和60至70周岁特困老人每人购买一份1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惠及21万老年人。

  儿童福利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启用了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管理系统,加强关爱保护服务力量调配和资源整合。据统计,我市现有农村留守儿童人数约8790人。扎实做好孤儿生活保障工作。目前我市共有孤儿1484人,其中集中供养孤儿331人,社会散居孤儿1153人,按集中供养标准每月1450元/人,散居供养标准每月880元/人的标准落实生活保障。2017年,全市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2026万元。

  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时发放到位。目前,我市困难残疾人有12895人,重度残疾人有25085人。2017年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每人每年1800元标准执行,2017年已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549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每人每年2400元标准执行,2017年已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126万元,两项补贴合计8675万元。

  此外,认真组织2017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全市开展2017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接收捐款2608.92万元,开展“携手慈善 共创和谐”捐赠活动接收捐款723.44万元。

  ◎ 创新发展社会治理工作促进民主和谐

  基层政权和村(社区)建设扎实推进。精心组织村(居)换届选举工作,全市827个村(社区)全部成功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圆满完成了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市基层民主参选率达到96.1%,超过省确定93%目标。扎实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推进村(居)“五化”示范创建活动,2017年70%村(居)示范创建工作取得进展。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全市申报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88个,占村(社区)总数46.9%,较好地促进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发展。稳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江城区城东街道推进社区协商,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融合获评广东省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一门式一网式”自然人服务改革取得新成效。市财政下拨730万元用于24个社区建设,社区办公条件不断改善。

  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目前全市社会组织数量达到1782个,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7个。大力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机制。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年度脱钩任务圆满完成。推动行业诚信自律建设,建立了阳江市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管理系统和法人信息库。积极发挥阳江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和阳江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孵化培育作用,促进全市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培训,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深入开展。配合推进“双百镇(街)社会工作服务五年计划”,在全市选取10个镇(街)社工服务站列入“双百计划”试点,统一招聘52名一线社工,并于2017年6月底完成了社工上岗培训,市社工督导中心和10个镇(街)社工服务站挂牌成立,社工进点办公,积极链接社会资源,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得到了当地群众的欢迎和认可。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人数再创新高,2017年报考人数达1100多人,比2016年增加了200多人,通过考试人数94人,目前全市共有466人获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主动拓展社工服务领域,鼓励扶持社工机构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请省市社会组织资金以及自筹经费等方式开展各领域服务,目前全市专业社工机构8家,服务领域涉及老年、青少年、社区矫正、禁毒等。

  ◎ 拥军优抚工作平稳有序促进军民和谐

  双拥慰问工作深入开展。我市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为抓手,积极推动军地共建,促进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的全面落实。拥军优属慰问成为常态。

  2017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深入部队营区开展慰问活动,为部队办实事、解难事70多件。优抚安置政策及时兑现,全市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均高于省规定的标准。

  积极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2016年共接收786名退役士兵。我市严格按照“五有”标准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服务组织,目前已建成“五有”标准复退军人服务组织市级1个,县级6个,镇级48个,村级826个,推动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全覆盖。2017年全市共救助有生产、生活、医疗困难军队退役人员2593人次,救助总资金419万元。

  ◎ 规范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推动社会发展

  殡葬管理力度进一步强化。出台了《阳江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今后五年我市殡葬事业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撑。实现向全市户籍居民提供7项免费基本殡葬服务,2017年全市共减免12919宗,减免费用1847万元。强力推进镇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全市已建成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共69个。

  区划地名管理不断规范。2016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2017年9月基本通过了省级地名普查验收工作,以及全面配合国务院普查办和省普查办做好我市地名普查的复验工作,在此基础上,积极稳妥地统筹实施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确保地名普查复验工作和成果转化及档案归档工作顺利完成。推进阳东撤县设区后行政区划界线勘定工作,完成阳东阳春线、阳东江城线界线勘定资料成果上报和建档工作。积极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完成市、县级界线联检工作。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持续加强。组织开展“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加强安置场所标准化和救助管理信息化建设,规范救助管理程序,做到该救助的不漏,全面覆盖,不留死角。2017年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55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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