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安〔2017〕21号
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重大生产安全
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阳西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安委会决定对以下6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一、雅白线卸冈路段暴雨天气必水浸,易发生交通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整改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排第一的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整改期限:2018年6月底。
二、平冈农场临水临涯路段没有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夜间、雨天、雾天行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整改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市公路局。整改期限:2017年12月底。
三、高新区公路沿线村庄出入口视线不清、缺少减速带、安全警示标志,易发生交通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整改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整改期限:2018年12月底。
四、阳西县塘口镇X751线K14+900M(车轮桥),该桥防护栏被水冲垮,桥两端与路连接的底部泥土流失,容易造成塌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整改责任单位:阳西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整改期限:2018年1月底。
五、阳西县新圩镇X746线大垌村路口,该路段受水毁影响,出现坡体大面积塌方,塌方处于危及水泥混凝土路面,容易造成塌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整改责任单位:阳西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整改期限:2018年1月底。
六、阳西县新圩镇X746线K3+300M处桥涵(麻力湖村口),该桥桥墩被水冲垮,桥两端与路连接的底部泥土流失,形成大坑洞,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整改责任单位:阳西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整改期限:2018年1月底。
各整改责任牵头单位要协调督促相关单位抓紧治理隐患,同时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力度,防止隐患酿成事故,并于收到督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所采取的措施等有关情况报送市安委办。在督办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经牵头单位组织确认后,请于10日内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市安委办,经市安委会组织确认整改完成的解除挂牌督办。在督办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将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报市安委办直到整改完成。
(联系人:陈秀梅,电话:3377786,传真:3377086,邮箱:yjawb0662@163.com)。
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10月9日
抄送:湛滨、陈绩、进海、张磊同志;英宁、陈进、国栋同志;省安委办;市府办;阳西县、高新区安委办。 |
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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