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安〔2017〕20号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粤府办〔2015〕55号)和《广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粤安〔2016〕1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规定,市安委会决定对你区1处重大事故隐患(见附表)实行挂牌督办,督办期限为3个月。
请你区按照《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下达相应执法文书并落实有关办理事项,督促相关企业抓紧治理隐患,同时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力度,防止隐患酿成事故,并于收到督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将所采取的措施等有关情况报送市安委办。在督办期内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经你区政府组织确认后,请于10日内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市安委办,经市安委会组织确认整改完成的解除挂牌督办。在督办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予以关闭,切实确保安全,并将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报市安委办直至整改完成。市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的督促落实。
市安委办联系人及电话:杜峰杰、段强,3300989,传真:3300803,电子邮箱:yj3300989@163.com。
附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
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9月20日
抄送:市府办。
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印发
附件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隐患简要描述 |
备注 |
1 |
广东木森日用品有限公司 |
手砂车间工位数超过30人,采用轴流风机将粉尘吹送至沉降室式箱体,爆炸风险极大。 |
建议企业局部停产整顿,全面评估除尘系统防爆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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