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分类改革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
来源:阳江新闻网 作者:刘文婷 杨蕊链 时间:2018-01-22 11:2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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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市印发《阳江市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分类改革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48项市级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其中取消审批事项9项、改为备案5项、实行告知承诺制17项、加强准营管理17项。

  据了解,根据《阳江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我市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核心,参照省及其他地市的经验做法,结合阳江实际,选取48项审批频次较高、改革预期效果比较明显的市级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实行分类改革,涉及公安、民政、国土、环保、住建、交通、农业、林业、商务等多个职能部门。

  根据《目录》,9项后置审批事项取消审批,包括: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核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核发,电子媒体非卖品、计算机软件复制核准等。港澳企业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审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批,市管权限渔业捕捞许可审核、审批等5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17项,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水路运输许可、港口经营许可、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等。加强准营管理17项,包括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

  据介绍,此次商事登记后置审批分类改革是我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涉企行政审批分类改革倒逼监管创新,健全审批监管衔接机制,着力解决准营环节“办证多、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进一步削减准营管制,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持续营造更加便利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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