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民政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
来源:阳江新闻网 时间:2018-01-16 10:2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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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社会福利院为孩子们举办活动庆祝“六一”。“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清朝诗人郑板桥在《墨竹图题诗》中写道,将忧心为民的形象描绘出来。阳江建市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做好民生民政工作,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生民政决策部署,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兜住兜牢民生底线,让困难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

  全市基本形成了以城乡低保为核心,以特困供养、医疗救助、灾害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社会帮扶为补充的新型救助体系。

  城乡低保应保尽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全部达到省的目标并大幅提高。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城乡低保救助政策,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建立起城乡低保标准制定和调整机制,且实现了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各县(市、区)城镇、农村标准和补差水平逐年大幅提高并全部达到省的目标要求,有力保障城乡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2012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00578.53万元。

  特困人员供养水平稳步提高,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上新台阶。截至去年年底,全市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5030人(其中城镇特困供养533人,农村特困供养14497人),2012年以来,累计发放供养资金50821.21万元。

  全市有敬老院46所,其中44所镇(街道)级敬老院于2014年10月底前100%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去年,我市出台了《阳江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实施方案》,打破现有镇(街道)敬老院养老服务的局限,统筹全市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通过“医养结合”的模式解决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的难题。

  医疗救助标准不断提高,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我市制定印发了《阳江市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全面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我市将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收入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救助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年度封顶线大幅提升,医疗救助水平大幅提高。2012年以来,全市累计医疗救助58.9万人次,其中资助参保47.83万人次,门诊救助1.21万人次,住院救助9.86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2582.7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4235.9万元,门诊救助支出747.5万元,住院救助支出17599.3万元,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临时救助工作扎实有效,积极发挥救急难作用。各地按照《阳江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扎实开展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帮助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众渡过暂时困难。据统计,2012年以来,全市累计临时救助11430户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941.4万元,有效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救急难的作用,缓解了社会矛盾。

  灾害救助工作及时有效,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妥善保障。我市是广东省遭受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极为频繁的地区,其中“黑格比”“彩虹”等强台风给我市造成了严重损失。灾情发生后,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快速反应,紧急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全力以赴组织、指导开展灾害救助工作,调运并发放救灾物资,妥善安排灾民的基本生活,确保他们有地方住、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重建家园工作成效显著,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各地认真做好全倒户重建工作,努力帮助因灾“全倒户”重建家园。2012年以来,全市累计恢复重建“全倒户”2082户,“重损户”3502户,投入重建家园补助资金8623万元。2015年强台风“彩虹”灾情严重,全市270户全倒户(其中“彩虹”256户)于2016年1月30日前全部入住新居,兑现了市委、市政府让所有全倒户于2016年春节前入住新居的郑重承诺,圆满完成重建任务,得到了国家民政部督查组和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此外,2016年3月,我市印发了《阳江市全倒户重建家园补助标准》,全面提高因灾“全倒户”重建家园补助标准,落实群众救助工作。

  ◎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

  养老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市高度重视和加强养老工作,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先后出台了《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和《阳江市民政局 阳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阳江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并扎实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向全覆盖迈进,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目前,全市共有农村幸福院、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居家养老服务点(站)等700多个,全市90%以上的村(居)委会设有老人活动场所。此外,我市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各类养老机构,按照《阳江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要求,落实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补贴和运营资助。

  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和儿童福利工作。目前,我市困难残疾人有12913人,重度残疾人有24899人。2016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正式由残联部门移交民政部门进行发放,两年来,两项补贴合计发放14151万元。目前我市共有孤儿1497人、农村留守儿童人数约8790人,我市按照集中供养和散居供养落实孤儿的生活保障,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启用了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管理系统,加强关爱保护服务力量调配和资源整合。

  继续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推行绿色殡葬。全市共建有公益性公墓16座,公益性骨灰楼(堂)49座,树葬区45个,落实每个镇至少有2个以上骨灰存放设施,更好地保障群众“逝有所安”的基本需求。2015年起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三年来,免费实施7项殡葬基本服务共33649宗,免除费用共4860万元,减轻了群众丧葬费用的负担。

  老年优待政策不断健全。2017年12月,新的《阳江市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其中80-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30元;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50元;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300元。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全面落实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同时,继续落实“银龄安康行动”,为全市70周岁(含)以上老人和60至70周岁特困老人每人购买一份1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惠及21万老年人。

  ◎村(居)民自治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村(社区)换届选举顺利完成。2017年全市827个村(社区)全部成功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全市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干部共5071名。为进一步加大村干部队伍管理力度,我市出台《阳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阳江市村(社区)两委干部绩效考核制度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严格村(社区)“两委”干部上班值班制度的意见》等,以制度措施推动村(居)规范管理工作。

  城乡社区建设加快推进。在全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成县镇村三级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将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项目和内容如社保缴费查询、网上预约挂号、交通违章查询等纳入公共服务平台,打通基层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大大方便农村和社区的群众。

  城乡社区民主协商不断完善。2016年,我市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建立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议事形式的协商机制,指导村委会健全村民理事会、乡贤理事会等民主议事协商机构建设,促进民主管理。进一步抓好村民议事厅建设试点工作,有效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规范完善民主议事制度。

  ◎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措施有力

  我市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为抓手,积极推动军地共建,促进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的全面落实,连续四届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拥军优属慰问成为常态,每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深入部队营区开展慰问活动,为部队办实事、解难事近300多件。全市建立健全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全市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均高于省规定的标准。认真做好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救助,解决他们的困难,使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难、治病难、住房难得到了较大程度的缓解。

  ◎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我市优先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目前全市社会组织数量达到1782个,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7个。深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脱钩工作包括机构分离、职能分离、资产财产分离、人员分离、党建外事分离五项内容,纳入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或社会团体有58家,目前已按时完成脱钩。为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2017年,市财政局批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有3项,共安排250万元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建设,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区划地名工作有条不紊

  2014年10月,国务院向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阳江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批准撤销阳东县,设立阳江市阳东区,以原阳东县的行政区域为阳东县的行政区域。2015年1月,阳江市阳东县撤县设区挂牌,正式成为阳江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阳城区以及阳春市部分街道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015、2016年顺利完成了茂名阳江线和江门阳江线界线联合检查工作,茂名阳江线检查界线186.18公里,界桩52颗,江门阳江线检查界线172.34公里,界桩10颗,推进了平安边界建设和市级界线联检工作。此外,全市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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