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阳江市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解读
来源:阳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时间:2017-12-11 17: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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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缘由和总体框架

  (一)制定缘由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17〕68号)要求,我局主动申请,多次与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沟通联络,并于6月21日向省工商局上报《关于提请批准在阳江市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的请示》,全力争取成为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为全国开展此项改革提供更充分的实践基础和更多的有益经验。7月6日,省工商局发出《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工商企字〔2017〕318号,以下简称《通知》),确定阳江市工商局为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单位,要求于2017年8月启动试点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凝聚共识,进一步坚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结合阳江实际,组织研究制定了《阳江市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总体框架

  该《方案》主要包含试点目标、基本原则、试点任务、工作要求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试点目标”,主要是方案制定的目标意义以及在实施后将要达到的效果;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该部分内容明确了我市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三部分是“试点任务”,该部分是《方案》的核心内容,包含的重点改革任务主要有四项:一是放宽登记条件,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实行名称自主选择、经营范围自行决定。降低提交材料要求,精简填报事项,删减重复填报内容,制订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文书。二是简化登记流程,创新登记方式。实行“放权放到底、一人全办结”制度,全面推行当场登记、网上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三是改革管理制度,减少登记限制。积极探索符合网店经营特点的登记条件和登记方式,鼓励网店经营者申请登记;探索个体工商户营业转让、经营场所跨登记辖区迁移等制度创新的条件与路径。四是完善信息系统,提供技术支持。探索推进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移动终端平台建设,设置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微信公众号(即微信注册),建立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渠道,切实提高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第四部分是“工作要求”,该部分内容明确了我市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 

  二、《方案》的主要依据

  (一)《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17〕68号);

  (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工商企字〔2017〕318号)。

  三、对个别重点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市各县(市、区)工商部门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二)关于实行“放权放到底、一人全办结”制度

  《方案》中第三部分第(二)点中的第1小点“实行‘放权放到底、一人全办结’制度。” 具体指的是,将个体户登记“一审一核”制改为窗口工作人员从材料受理、信息录入、审查、核准、打印发照,全流程一人包办负责到底的“一人全办结”制。此举旨在通过优化登记程序、下放审批权限的方式,将个体户登记注册时限由3个工作日内缩减至10多分钟,群众只需跑1趟即可领到营业执照,一改此前耗时长、需来回跑多趟的弊端,进一步提高工商登记效能,最大程度节约个体户办照的综合成本。

  (三)关于实行网上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

  《方案》中第三部分第(二)点中的第3小点“实行网上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 契合目前我市仍存在电子营业执照申请量少,且网上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尚未被广泛应用的现状。此举旨在大力推进“互联网+商事登记”,以“互联网+”思维推进实体窗口登记与全程电子化平台融合发展,打通网上预审环节,减掉“事前跑”,大力推行登记全程电子化证照,推动无纸化登记的普及应用,扩大“零跑动”范围,推进实体窗口登记向网上延伸,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满足企业办照便利化需求。同时,探索开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等办证办照新渠道,实现移动预约办理功能,由企业群众自主选择远程移动服务或实体窗口服务终端,提高智慧服务水平,实现企业群众办事“一趟来,一次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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